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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到LA工作之後,我就好有口福,因為我婆婆好會做菜喲!

她做的口味跟我媽做得很像,都是很清淡,儘量吃食物的原味。

我嘴巴蠻挑的,我喜歡吃好吃的但是不太喜歡在外面吃飯。

因為餐廳賣的很多都有加味精,太油又太鹹。

自己煮嘛係ㄟ賽啦,但是婆婆煮的有媽媽的味道啊!(而且別人煮好好給我吃,多爽啊!)

我只有禮拜一~三在LA,上完班就回San Diego陪Gary (當他的煮飯婆)

所以我每次在LA就 “以Gary的名義” 央求婆婆煮她的拿手菜 (奸笑)

我會說 "Gary說他要吃____"

或是 “真是太好吃了!!好可惜Gary吃不到啊~~” 

當然疼兒子的婆婆不用說隔天又會在煮一鍋給我帶回聖地牙哥去。(太棒啦!阿降我回去就不用煮飯又有好吃的捏、奸笑again)

哇哈哈哈

每次我在LA的時後,Gary每天晚上打給我的時候必問 “你們今天吃什麼?”

我當然不會吝嗇地秀給他看婆婆煮的好吃的東西給他流口水

婆婆看在眼裡、疼在心裡,所以常常煮一堆耐放可冷凍的東西給我帶回家,好讓Gary下班之後可以直接熱來吃

肉圓、碗粿、滷肉飯、滷蛋、魯豆干、韭菜盒子、紅燒獅子頭、牛肉麵、涼拌黃瓜、水餃....都是被我帶回家的好料

好幸福捏~~

婆婆對我很好

我早上很早就要出門工作,所以下午回家的時候就很累了,我會跑去睡午覺

但婆婆也不會因為我沒幫她煮晚餐生氣(我有幫忙洗碗啦)

反而叫我趕快去休息

(其實我覺得她好像也不需要我幫忙,我每次問她她都叫我去睡覺)

當然也是因為我本身早已在廚房打滾多年(挺)

阿不然我也不可能就這樣跑去睡覺不學點廚藝

昨天吃到婆婆做的雞卷驚為天人

今天下午不用工作,請婆婆教我做(雞卷食譜在下篇)

婆婆另外加碼櫻花蝦油飯,以下是筆記 

 

夾心肉 0.5磅

櫻花蝦 50g

紅蔥頭 6顆

大香菇 6個

薑絲  適量

糯米10杯

米酒

醬油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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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糯米先泡水,泡4-5小時,放到竹蒸籠(兩層),糯米鋪平後在上面挖五個洞(直徑兩公分)好讓受熱平均,放在平底鍋上,加水蒸到米粒熟但還蠻有咬勁的程度

*用電鍋的話米不必泡水:內鍋一杯米杯對0.6杯水,外鍋1杯水,蒸到跳起來後用飯匙翻一翻,若飯還沒好再放水下去蒸(自己斟酌水量、不要煮到爛掉)

像這樣挖五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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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夾心肉切肉絲後,用米酒1匙+醬油膏0.5匙稍微腌過

3. 香菇切絲、櫻花蝦洗淨、紅蔥頭切小丁

4. 依以下順序下鍋爆香:紅蔥頭、薑絲、櫻花蝦、香菇、肉絲

5. 爆香到肉絲半熟之後,先盛一小部分出來(大約一小碗),加入以蒸好的糯米、攪拌均勻、依自己喜歡的鹹度加醬油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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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將攪拌好的米糕放到電鍋內鍋中,再將剛剛盛出來放到小碗的料平鋪在米糕上(這樣料在上面看起來比較澎湃)

7. 電鍋外鍋加1.5杯水蒸到開關跳起

IMG_0110  

 

這道菜其實不難,但是厚工

要把糯米煮到軟硬適中可能還是要經驗,基本上是不要一次水放太多煮太爛

用竹蒸籠是最傳統的做法,也是最好吃的,糯米會QQ的很有嚼勁

用大同電鍋會有受熱不均的問題,煮到一半的時候要翻一翻

沒有竹蒸籠,第二選擇是電子鍋,比例跟大同電鍋一樣,一杯米對0.6杯水,一樣不用先泡

電子鍋煮的米會比較軟一點,但我喜歡稍有嚼勁的口感

 

在做好之前,婆婆另外舀了一小碗半蒸好的糯米,加上剁碎的桂圓、一點楓糖漿(一般白糖也可)、一點米酒去蒸

變成以前去廟裡拜拜會買的甜米糕

(就是圓圓的上面擺一顆龍眼的)

那個香味一飄出來、、天哪、、好懷念的味道

以前一直不知道甜米糕那特殊的香味是哪來的

原來是米酒啊!

到了這個年紀

媽媽在身邊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

我把公公婆婆就當成我爸爸媽媽一樣

他們也像疼女兒一樣疼我

我跟婆婆學了不少東西(我可沒有一直在睡覺喔!)

她是個非常organize的人

塑膠袋都會折成小三角形收在空的面紙盒裡

她不像我媽會一直囉唆個不停、她把我、Gary都當成大人看

如果她要給建議,她會說  “我可以跟你說一件事情嗎?” 或是 “給你參考看看”

而不是直接否定或評論

跟她相處讓我學習圓融

這是在我原生家庭很欠缺的部分

我公公也是非常好相處的人

甚至比婆婆更疼我

本身也非常優秀,會說五國語言

難怪養出像Gary這麼優秀的小孩

我真的很幸運可以遇到這麼好的公婆

更好的是,我跟Gary從小就認識,我們是鄰居、上同一所小學

所以雙方家長都看過我跟Gary小時候的樣子

知道我們是怎樣的小孩(以前我每天都搭我公公的車跟Gary一起去上學、我公公還教我做寒假作業-燈籠咧)

我們那時候已經10歲了,個性發展也差不多了

所以當我們交往的時候,兩方家長也比較放心

至少知道交往對象不是壞孩子

嫁過來之後更是沒有隔閡

他們就把我當成20年前的那個小女孩看

我也常常陪他們聊天、聽他們說Gary偉大的事跡(我覺得我每次到LA都一直被洗腦Gary有多棒、還不認字就會背唐詩三百首....LOL)

緣分真的很奇妙

我跟Gary小時候其實彼此看不對眼

更是不可能想過我們會結婚

Gary嫌我大眼蛙鏡有夠醜、每天早上都打擾他吃早餐(是你自己賴床所以吃不完早餐好嗎!要是我不去叫你的話我們兩個都會遲到!)

我則氣他每次打羽毛球的時候都叫我去撿球

阿不然就是鬼話連篇把我騙地團團轉

所以當他13歲移民到加拿大的時候我們連掰都沒有

沒想到8年後因為一連串的機緣而交往

如果我們搭乘時光機回到20年前

去跟那時候的我們說

“你們兩個以後會結婚喲!”

小Sophie跟小Gary應該立馬嚇到大哭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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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